2、截稿时间:2008年10月15日
3、稿件确认:在收到参赛作品三日内,大赛组委会将通过Email发送确认函,请参赛选手注意查收;
4、投寄参赛作品须妥善包装。凡在邮寄过程中造成的丢失或损伤等问题,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5、组委会联系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王菲82317666
Email:
shoudusheying@sohu.com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奖现金10000元
一等奖:3名 奖现金3000元
二等奖:8名 奖现金1500元
三等奖:15名 奖现金800元
优秀奖:30名 奖现金300元。
八、组织机构
1、成立“首都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组成如下:
组长: 魏志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
副组长:吴 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
委员: 姜恩桥 段成钢 王菲 。
2、成立“首都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评委会,组成如下:
组长: 吴常云 《中国摄影》杂志主编
副组长:梁文川 《中国摄影》杂志副主编
沙占祥 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良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设计系副主任
谷久文 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委员: 郑彦良 金茂忠 谭典元
九、网络宣传
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网络宣传。网站上可下载培训资料,进行作品展示和观众投票。
十、培训安排
举办三场讲座进行培训,培训分三个阶段,逐层深入:
1、第一阶段:推广培训
五月下旬至六月底,举办专家报告会,对摄影题材、体裁、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讲解,并配有示例作品讲解。
2、第二阶段:提高培训
九月初,举办指导培训报告会,对部分征集作品进行分析指导,提高参赛者摄影水平。
3、第三阶段:重点辅导培训
九月中旬至下旬,对部分优秀作品作者进行重点辅导培训。
除培训外,还将组织作者采风,丰富作者经验,拓展视野,提高参赛者的水平。
十一、优秀作品展示
大赛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集合成册,出版本届大赛优秀摄影作品集。同时组织公开展出,展出时间为11月15日―25日,展出地点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馆。
十二、注意事项
1、大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和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大赛提交的作品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作品版权归参赛人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涉及的范围内引用、发布、转载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对于参赛人发布的作品的原创性及内容所引发的版权、署名权的异议、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媒体转载相应内容须事先与原作者和大赛组委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