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决不允许把那些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党的纲领、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共产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自觉自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和符合这个条件。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就不可能自觉自愿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就可能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的纪律背道而驰的事情,给党造成损害,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拉人入党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3)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重视党员质量,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的特有要求。革命战争年代入党意味着吃苦甚至流血牺牲。艰苦的斗争环境客观上起到了把关的作用,一些不坚定分子、投机分子很难混入党内。我们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以后,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在一些人看来,入党不仅不要担什么风险,还可以捞到某种“好处”。还有极少数阴谋分子妄图钻进党里来“改造”我们党。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质量,就成为各级党组织始终要重视解决的一个问题。保证质量也是我们发展党员工作永恒的主题。因此,我们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切实把住新党员的“人口关”,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来。
(4)发展党员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履行手续。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对接收新党员的手续都有明确规定,必须认真遵守。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防止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通过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任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不得利用职权搞突击发展、指名发展、强令发展或把不具备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对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吸收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反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100.为什么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这些要求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并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的时候,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因此,入党必须自觉自愿,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对尚无入党愿望和要求的人,无论社会声望多高,或者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或动员他们入党。因为,对这些人即使把他们拉入党内,他们也不会很好地履行党员义务。当然,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只有当他们提高了觉悟,有了入党愿望和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