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351位被访业主提供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总计116273.5万元,交费总计79009.6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68.0%;据779位被访者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总计86905.8万元,应付各种摊派支出6812.5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7.8%;据1478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税后净利润为168022.3万元,用于公关、招待的支出为25573.6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15.2%。
根据1002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出资人分红总计25123.9万元,交费总计29394.1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116.6%;据754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出资人分红总计22652.9万元,应付摊派支出6646.1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29.3%;据1257位被访业主的信息,2003年他们企业出资人分红总计36655.3万元,用于公关、招待的支出总计16240.3万元,后者相当于前者的44.3%。&n显而易见,与被调查企业的纳税、税后净利润和分红相比较,三项支出所造成的负担确实不轻。这就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私营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大多数被访业主把他们的企业所面临的贷款困难归咎于手续繁杂、贷款抵押和担保条件太严以及贷款成本太高这三个因素。手续繁杂表明银行的贷款程序不适应金融市场的要求;贷款的抵押和担保条件太严意味着银行的相关条款带有霸王条款性质,不容谈判协商;而贷款成本太高则暗含着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可能存在寻租行为,迫使企业除了支付贷款利息外还要付出其他“公关?成本。
第二,透过企业之间严重的“三角债?看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本次调查发现,企业之间的拖欠日益严重。被调查企业应收货款和被其他企业拖欠的借款,最高的达30亿元;被调查企业拖欠其他企业的货款和借款,最高的达4亿元。“三角债”所表现的市场信用危机,影响着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透过企业纠纷解决机制看企业与政府、社会的关系。本次调查发现,在发生一般经济纠纷时,私下协商成为较多企业运用的纠纷解决途径。诉诸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很少,寻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行政介入的较多;请求工商联或私营企业协会出面协调的较少,默默忍受的人却占一定比例,更少有人通过组织起来的商会调解纠纷或者诉诸媒体评判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