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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 作者:文云冬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08年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今年5月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发表重要讲话,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向人民群众学习,磨炼意志,增长才干,切实提高创造能力和创业能力,为今后走上社会、成就事业打下坚实基础”。为深入学习贯彻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奥运盛会,关注改革发展,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我校精心组织了2008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今年的社会实践活动紧扣“勇担强国使命,共建和谐家园”主题、立足专业、内容广泛,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广泛的社会影响。为了进一步总结实践工作经验、完善实践工作机制,展示实践活动成果和实践团队风采,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武汉大学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优工作,鼓励并表彰在组织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具体评比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1、2008年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组织工作奖

  组织工作奖的评选对象为各学院团委及有关部门。评选的具体要求是: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细致深入;活动内容切合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注重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宣传报道深入。

  2、2008年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优秀团队

  优秀团队的评选对象为学校学院(部门)组织的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队)。评选的具体要求是: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服务团(队)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实践活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有一定量的新闻报道。

  3、2008年武汉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先进个人(含优秀指导教师)

  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和组织者。评选的具体要求是: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优秀指导教师一般情况下,必须到实践地指导学生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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