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应该既包括“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论文库)府组织,也包括“准”公共部门即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之所以被归入公共部门,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第三部门主要是一些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其生产或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公益性,即为公共利益服务,这与政(论文库)府组织即“纯粹的”公共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
第二,第三部门市场化程度较低或非市场化,其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往往由政(论文库)府实行控制或必要的行政管制,因此它与政(论文库)府组织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被当做政(论文库)府组织用来实现其目标的一个重要工具。
第三,第三部门为社会提供的产品也往往是一种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这与政(论文库)府为社会所提供的物品是一致的,至少基本是一致的。
第四,第三部门的投资主体或提供资源的主体也主要是政(论文库)府。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第三部门也应向私人资本开放,允许私人资本进入某些第三部门,毫无疑问这是对的,甚至是一种趋势。但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投资不可能是完全市场化的,它必须受政(论文库)府的高度控制,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必须接受政(论文库)府的行政管制。第五,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与政(论文库)府组织以“公共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的目标或原则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一种“公益人”而非“经济人”的面貌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部门很难被归入私人企业部门或竞争性工商部门,尽管它不属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将它称之为“准”公共部门是合理的。
三、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及其与行政管理学之同异
什么是公共管理学?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公共部门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主要是研究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科学。既然公共部门既包括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论文库)府组织,又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因此,公共管理学不仅仅要研究政(论文库)府组织的管理问题,而且也要研究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企业和事业组织、非政(论文库)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政(论文库)府组织的管理问题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共同构成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
从上述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的观点看,公共管理学与目前我国学界所公认的行政管理学至少在研究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语中的Public Administration一词就被译为“公共行政”,至80年代这一学科在我国恢复时,“公共行政”一词广泛地被“行政管理”所代替。在政(论文库)府和学界的共同推动下,行政管理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被很快地发展起来。从那个时候起,我国的行政管理学就被定义为研究政(论文库)府组织及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律的科学,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