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新闻网为大学生校内网的一个主频道,主要为大学生提供大学校园新闻,大学生就业新闻,大学生创业新闻,大学生新闻调查,大学生新闻,大学新闻等相关信息!
 清纯校花     人体艺术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大学校园网 >> 招商简章 >> 正文

贵州民族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贵州民族学院 作者: 点击量:
  一、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学院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的高校。学校座落在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 市花溪区。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72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二、招生计划
  
  总招生数3224人,其中本科2450人,高职(专科)474人,另有少数民族预科300人。
  
  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
  
  三、录取原则或要求
  
  1、报考要求
  
  (1)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的考生英语成绩须达及格以上。
  
  (2)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色弱、色盲的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
  
  (3)报考美术设计类专业,贵州省考生须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报考音乐舞蹈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4)报考体育教育专业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5)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贵州省只招收自治州、自治县和贫困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方法。
  
  (2)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政策。
  
  (3)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线;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无级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先至后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关键词:贵州民族学院 2008年 招生简章
>>>更多精彩,请访问大学生校内网 (www.dxs518.com)首页